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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6-14

紅利點數與折價券使用規範

■ 紅利點數累積辦法 

  1. 訂單消費新台幣1元即可獲得1點紅利點數。

  2. 訂單的運費金額不計入紅利點數累積。

  3. 系統會自動於訂單款項完成後贈與紅利點數至會員帳號中,若已完成付款而未取得紅利點數,請立即通知我們處理系統異常的問題。

  4. 官網不定期有點數加倍贈活動,可多利用活動參與加速點數累積。

 

■ 紅利點數使用說明

  1. 紅利點數100點可折抵新台幣1元,可全額折抵購物金額,紅利點數無折抵上限。

舉例:訂單消費金額1,904元,當次訂單完成後可得到1,904點,相當於下次消費時可於訂單折抵19元,點數累積越多,可折抵金額越多。

  1. 紅利點數不得轉讓及贈與他人使用、不得兌換現金,亦不得兌換其他活動之贈品等服務。

  2. 紅利點數可與洛帆唏提供的折價券同時使用,折抵訂單的金額,惟折價券單筆訂單僅能使用一張。

  3. 紅利點數無使用期限。

  4. 使用紅利點數折抵部分不再另行開立發票,開立發票的金額,是該訂單「購買時實際支付的金額」,使用紅利點數後若訂單金額已全額折抵,將不另行開立發票。若您需要發票報帳,建議您勿使用紅利金折抵,以免影響您的權益。

  5. 若以紅利點數購物發生退貨情況時,待退貨程序完成後,系統將自動退回該次支付之紅利點數。

 

 

■ 折價券使用說明

  1. 折價券使用是以每筆訂單為單位,每筆訂單限使用一張折價券,折價消費門檻及效期依該折價券所列之說明為準。

  2. 折價券不得兌換現金、找零或折換其他贈品。若會員未在截止日期前使用折價券(購物金)做購物折抵,則逾期無效,不再補發。

  3. 折價券一經使用立即失效,若事後取消或辦理退貨,僅會退還您實際所支付的金額,不再補發折價券。

  4. 折價券不再另外開立發票,發票金額以該訂單「購買時實際支付的金額」來計算。訂單取消時,退貨的金額是以「購買時實際支付的金額」來計算,也就是扣除折價券後的金額。該次消費使用之折價券(購物金)將無法退回。

  5. 折價券為贈品,係屬無償取得,不適用商品(服務)禮券記載之規範。

**本公司有權決定終止及變更折價券贈送辦法及折抵方式的權利。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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